聯準會提出穩定幣新規:1:1 儲備與風險資本計提

聯準會於 2026 年 3 月 2 日提出穩定幣規則,要求受監管銀行須維持一對一儲備支持,並依風險計提資本。這項提案刊載於《聯邦公報》,標題為「落實美國穩定幣指導與建立國家創新法案」,是 GENIUS 法案成為第 119-27 號公法以來,聯準會首度針對支付穩定幣提出全面監管架構。擬議規則將要求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隨時持有至少等於流通穩定幣負債 100% 的儲備。根據擬議的 § 15.11(c),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可將儲備以存款形式存放於國家銀行,以及其他合格資產。FinanceFeeds 報導指出,該架構將儲備資產限於現金與 93 天期國庫券。

聯準會穩定幣架構提案:銀行適用 1:1 儲備與資本計提

聯準會提案的核心,是建立一套一體適用於銀行關聯與非銀行發行機構的儲備架構。GENIUS 法案第 4 條規定,每種支付穩定幣在任何時候都必須以合格儲備資產 1:1 支持,而聯準會的擬議規則透過具體資產類別與監理期待,將這項法定要求付諸實行。

Spark 對穩定幣銀行特許要求的分析指出,該法規定義了六類合格儲備資產。這些類別限制了發行機構可持有以對應其流通穩定幣負債的資產。

擬議規則文本顯示,雖然擬議規則文本中的資本要求是 OCC 偏好的做法,但 OCC 也在考慮根據風險敏感指標設定變動資本組成。根據一份於 2026 年 5 月 1 日透過聯邦電子規則制定入口網站提交的意見函,擬議規則中的儲備流動性要求可能帶來直接影響最低資本適足性的額外風險。該意見函提交至 OCC 案號 OCC-2025-0372,主張儲備組成規則與資本計提之間的交互作用需要審慎校準。

這項提案的法律基礎在於 GENIUS 法案。國會研究服務處將該法案摘要為:允許流通穩定幣低於 100 億美元的非存款發行機構,在州與聯邦監管之間自行選擇。超過該門檻的發行機構則完全由聯邦監管。聯準會的提案在該法定架構內,為銀行與銀行關聯發行機構落實聯邦監理架構。

1:1 儲備要求與合格資產

擬議規則要求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持有至少等於流通穩定幣負債 100% 的儲備。根據 Montague Law 於 2026 年發布的 GENIUS 法案穩定幣架構分析,合格儲備資產包括美元現金與聯準會餘額,以及短天期國庫券。

FinanceFeeds 報導,聯準會提出的 GENIUS 法案規則手冊將把穩定幣儲備限於現金與 93 天期國庫券,增加分級資本計提,並施加新的申報義務。93 天期國庫券上限對發行機構的投資組合存續期間構成重大限制,降低利率風險,但也壓縮了發行機構可獲得的收益。

根據 Astraea Law 對穩定幣儲備要求的分析,由於法規要求「至少」1:1 支持,許多發行機構維持超過 100% 的儲備,以便在市場壓力期間提供流動性緩衝。2026 年 6 月 22 日的《聯邦公報》公告指出,在這種情況下,穩定幣發行機構的儲備投資組合會大於流通供給量,從而在金融壓力時期提供更大的彈性。

風險基礎資本計提與監理範圍

擬議規則中的資本計提機制,旨在反映每家發行機構儲備投資組合與營運結構的風險狀況。OCC 的擬議規則文本指出了資本要求的偏好做法,同時也就會依風險因子調整的變動資本組成徵求意見。

歐盟的穩定幣架構 MiCA 將 GENIUS 法案授權給監理機關的事項予以量化。根據 Sphinx 的合規分析,MiCA 將自有資金定為 35 萬歐元、平均儲備的 2%、或前一年度固定經常費用的四分之一,三者取最高者。聯準會的提案尚未明定確切的資本計提百分比,將校準空間留待公眾評論。

該提案適用於發行或促成支付穩定幣的受監管銀行,以及落入聯邦監管範圍的非銀行發行機構。GENIUS 法案規定,聯邦合格的非銀行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應完全由貨幣監理署監管,該署擁有發照、檢查與執法權限。

哪些穩定幣發行機構與銀行面臨聯準會新規

Circle、Tether 與 Paxos 是面臨新架構的三大穩定幣發行機構,但它們的監管路徑差異顯著。根據 Tracee Group 的 2026 年穩定幣市場報告,Circle 是公開上市的美國挑戰者,流通中的 USDC 達 790 億美元,其中 80% 以上的儲備存放於紐約梅隆銀行、由貝萊德管理的 Circle Reserve Fund。

Tether 主要在美國監管範圍之外營運,而 Circle 與 Paxos 則尋求美國監管核准。Paxos 將自身定位為受監管的基礎設施供應商,其執行長強調社區銀行引領數位資產採用,包括可帶動留存與成長的穩定幣擔保存款,此說法出自 DCM Systems 的 LinkedIn 貼文。

根據 OneBullEx News 報導,一個由 21 家機構組成的聯盟計劃在 2027 年上半年推出美元穩定幣,尚待監管核准,之後將推出歐元穩定幣。若該聯盟的任何成員機構是受監管銀行,或發行機構尋求聯邦資格,就將面臨聯準會的架構。

受監管銀行與聯邦資格

聯準會的提案涵蓋直接或透過子公司發行支付穩定幣的受監管銀行。GENIUS 法案要求,任何希望透過主帳戶取得聯準會支付與清算服務的發行機構,都必須取得聯邦資格。

根據一份 2026 年 5 月 1 日的意見函,穩定幣發行機構無權自動透過主帳戶取得聯準會支付與清算服務。根據 Roy Choudhury 的 LinkedIn 分析,OCC 提出的 GENIUS 法案架構要求發行穩定幣的國家銀行與聯邦儲蓄機構,須具備 1:1 流動資產儲備、資本適足門檻,以及公開贖回揭露。這將聯準會的架構延伸至 OCC 的監理範圍。

FinCEN 與銀行監理機關聯合提出了一項適用於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的客戶識別計畫規則,意見徵詢截止日為 2026 年 8 月 21 日。這項聯合擬議規則將把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視為《銀行保密法》下的金融機構,要求它們維持有效的客戶識別計畫。

市占率與發行機構早期聲明

根據 Tracee Group 的數據,Circle 流通供給量達 790 億美元的 USDC,是最大的美國監管穩定幣。該公司已為聯邦監管做好準備,其儲備基金由貝萊德管理,並由紐約梅隆銀行保管。Paxos 的營運規模較小,但已取得多張州信託特許,並已尋求聯邦資格。

根據 Insights4.vc 的分析,涉及 Visa、Mastercard、Stripe 與貝萊德的穩定幣計畫 Open USD,對 Circle 的威脅比 Tether 更直接。USDC 對受監管機構、支付服務供應商、金融科技公司與商戶的價值主張,正面臨來自銀行原生穩定幣的直接競爭,而這類穩定幣將在同一套聯準會架構下營運。

新罕布夏州銀行家協會已散發關於數位美元與銀行原生穩定幣的資料,將商業銀行、聯準會、FDIC 與 OCC 定位為穩定幣基礎設施的監管邊界。Tether、Paxos 與 Circle 被點名為銀行原生替代方案將與之競爭的現有發行機構。

市場反應:聯準會提案後的穩定幣價格與銀行股

聯準會提案公布後,穩定幣價格仍與美元掛鉤,因為 1:1 儲備要求將主要發行機構聲稱已達成的支持標準正式化。USDC 與 USDT 在其正常區間內交易,反映市場認為該提案是將現行做法成文化,而非對現有發行機構施加新的經濟約束。

該提案的資本計提機制可能影響直接發行穩定幣的銀行獲利能力。銀行將須針對穩定幣負債持有資本,降低銀行發行穩定幣相對於面臨不同資本待遇的非銀行發行機構的經濟吸引力。

2026 年的穩定幣市場已圍繞少數大型發行機構整合,Circle 的 USDC 達 790 億美元,Tether 則維持最大的整體穩定幣供給量。聯準會的架構將最直接適用於美國註冊的發行機構與銀行,使 Tether 的離岸業務不在擬議規則的直接適用範圍內。

銀行股與加密貨幣股票走勢

該提案對銀行股的影響取決於最終的資本計提百分比,而擬議規則中尚未明定。在聯準會完成規則制定之前,已有穩定幣合作關係或發行計畫的銀行,將面臨這些活動資本成本的不確定性。

加密貨幣相關股票,包括 Circle 的公開上市股份,將直接暴露於最終規則的要求。Circle 在紐約梅隆銀行的儲備基金結構已符合擬議的合格資產類別,顯示這家美國最大發行機構的營運中斷有限。

目標在 2027 年上半年推出穩定幣的 21 家機構聯盟,在最終確定其商業模式之前,需要評估聯準會的資本計提。該聯盟尚待 OCC 核准的程序,將納入聯準會對任何銀行參與者的架構。

反證:主張聯準會

產業評論者對準備金流動性要求與資本適足性之間的交互影響提出疑慮。一份2026年5月1日的評論函主張,擬議規則中訂定的準備金流動性要求,可能引入直接影響最低資本適足性的額外風險,暗示聯準會的做法可能造成非預期的資本負擔。

《GENIUS法案》設定的100億美元門檻,提供了一套分級機制,使規模較小的發行機構免於強制性的聯邦監管。根據國會研究服務處的說明,流通在外穩定幣低於100億美元的非存款機構發行商,可在州級與聯邦監管之間自行選擇。這為規模較小的發行機構保留了州層級的替代選項。

在法定架構下,許多現有的穩定幣發行機構仍可取得州級監管的貨幣傳輸業者身分。根據Lexology的分析,影響《GENIUS法案》結構的Toomey提案,將為多數現有穩定幣發行機構保留州註冊貨幣傳輸業者的身分。

反對此做法的法律與營運論據

擬議規則中的資本計提機制遭到發行機構反對,他們主張1:1的準備金支持已提供充分保障。持有至少等同於流通在外負債100%準備金的要求,意味著資本計提是在全額支持之上額外增加的緩衝,部分評論者認為這屬多餘。

OCC考慮依據風險因子納入變動資本組成部分,顯示最終規則可能比最初提案更具針對性。擬議規則文本指出,雖然規則文本中的資本要求是OCC的偏好做法,但OCC同時也在考慮其他方案,以減輕低風險發行機構的負擔。

財政部針對《GENIUS法案》禁止事項另行制定的規則,經Sullivan & Cromwell於2026年8月分析,為監管複雜度再添一層。財政部擬就非法發行支付穩定幣的禁止規定提出定義,這可能影響聯準會架構與財政部執法之間的互動方式。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意見徵詢期、分級核准與生效日期

聯準會穩定幣提案的意見徵詢期,依《聯邦公報》公告所載日期為準。FinCEN與銀行監理機關針對客戶身分識別計畫的聯合提案,意見截止日為2026年8月21日,為更廣泛的穩定幣規則制定方案建立了平行的時程。

《GENIUS法案》下的分級核准程序,要求發行機構在取得聯準會服務之前先獲得聯邦資格認證。根據一份提交至OCC案號OCC-2025-0372的2026年6月11日評論函,該法規並未明訂生效日期是由最終規則觸發,還是由其他監管里程碑觸發。

OCC擬議的申報架構包含準備金資產的Schedule C表,將蒐集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所發行支付穩定幣背後準備金資產的相關資訊。根據OCC公告2026-24a,這項申報要求將強化OCC對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及外國支付穩定幣發行機構的監理能力。

時程與監管里程碑

根據Lexology對客戶身分識別計畫提案的分析,FinCEN與銀行監理機關提議自最終規則發布起算12個月的實施期。該實施時程顯示,假設最終規則於2026年發布,穩定幣架構最快也要到2027年才會全面生效。

鎖定2027年上半年推出穩定幣的21家機構聯盟,正依這些監管里程碑安排其申請時程。該聯盟待決的OCC核准程序,必須在推出前納入聯準會最終資本計提架構的考量。

聯準會擬議的《J條例》修正案,將允許FedNow參與者使用聯邦準備銀行以外的中介機構,這代表一項平行的基礎建設發展,可能影響穩定幣發行機構取得支付軌道的方式。Gibson Dunn於2026年4月的銀行監管報告指出,這項提案是更廣泛支付現代化議程的一部分。

聯準會穩定幣規則最早可能的生效日期,取決於最終規則的發布以及任何分階段實施的時程。CIP規則擬議的12個月實施期,暗示準備金與資本要求可能採取類似做法,將全面合規時程推遲至2027年或更晚。

基本情境是聯準會最終定案架構時,對資本計提的校準進行適度調整,保留1:1準備金要求,同時在變動資本組成部分上保留彈性。多頭情境則是聯準會對持有高品質準備金組合的發行機構採行較輕的資本計提,加速銀行參與穩定幣發行。空頭情境將是聯準會施加高到足以完全阻卻銀行發行穩定幣的資本計提,使市場集中在面臨不同資本待遇的非銀行發行機構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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