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準會就兩項穩定幣發行人提案徵求公眾意見
聯準會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就兩項穩定幣發行人提案徵求公眾意見,此前五個執行機構均錯過了《GENIUS 法案》規定的 2026 年 7 月 18 日規則制定截止日期。理事會公布了配套的規則方案,旨在根據 2025 年 7 月 18 日簽署成為法律的《引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為受理事會監管的支付穩定幣發行人建立監管框架。這些提案在法規頒布一年多後才提出,距離法定最終規則截止日期已過去約兩個月,而當時沒有一家機構公布最終規則。聯準會此舉是在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財政部已各自提出提案之後,截至 2026 年 9 月下旬,這些提案仍處於徵求意見或提案階段。聯準會的核心數據系列:
- 2 項提案——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聯邦準備理事會公布徵求公眾意見的規則方案數量
- 2026 年 7 月 18 日——《GENIUS 法案》規定的最終執行規則法定截止日期,五個機構均錯過
- 2027 年 1 月 18 日——《GENIUS 法案》不變的生效日期,無論規則制定截止日期是否錯過
- 1 年——從 2025 年 7 月 18 日《GENIUS 法案》簽署到錯過的 2026 年 7 月 18 日規則制定截止日期之間的時間
聯準會在《GENIUS 法案》簽署一年後就兩項穩定幣提案徵求意見
聯邦準備理事會的兩項提案落實了《GENIUS 法案》的指令,將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人視為《銀行控股公司法》下的金融機構。根據理事會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通知,第一項提案將要求受理事會監管的支付穩定幣發行人隨時以某些獲准的儲備資產全額支持其穩定幣。第二項提案為受聯準會監管的銀行和其他尋求發行支付穩定幣的實體建立了監管框架和申請流程。兩套方案共同構成了聯準會管轄範圍內穩定幣發行的審慎監管邊界,涵蓋儲備持有、資本要求、贖回義務、風險管理和報告標準。《GENIUS 法案》於 2025 年 7 月 18 日簽署,是美國第一部監管穩定幣的聯邦法律。它要求發行人註冊為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人,並建立了全面的穩定幣發行聯邦框架。該法規給予監管機構一年時間完成執行規則,該截止日期於 2026 年 7 月 18 日到期,但關鍵的聯邦要求仍未完成。
五個執行機構均錯過 7 月 18 日截止日期
根據 Clearing Post 2026 年 8 月 22 日的監管台分析,五個執行機構均錯過了 2026 年 7 月 18 日的法定最終規則截止日期。沒有一家機構公布最終規則。這五個機構是聯準會、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和財政部。錯過截止日期不影響法律本身的效力。根據包括 Cryptonomist 2026 年 8 月 18 日報導在內的多個消息來源,《GENIUS 法案》的生效日期仍為 2027 年 1 月 18 日,保持不變。穩定幣發行人面臨合規懸崖:即使最終規則仍未完成,該法律也將在該日期生效。
已提出十項提案但無最終規則
根據 Tazapay 2026 年 8 月的分析,美國監管機構根據《GENIUS 法案》提出了十項提案,但在法定期限前未最終確定任何一項。這些提案涵蓋聯準會、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和財政部,涉及許可、審慎框架、儲備要求、客戶身分識別計畫和州級監管。貨幣監理署於 2026 年 2 月 25 日提出執行法規,在其法規中新增第 15 部分,為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人建立監管框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於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布其擬議規則。財政部於 2026 年 4 月 1 日發布其首項擬議規則,就州級穩定幣監管徵求意見。
《GENIUS 法案》下的兩項穩定幣提案涵蓋發行人資本和贖回要求
聯準會的第一項提案要求受聯準會監管的支付穩定幣發行人隨時以獲准的儲備資產全額支持其代幣。根據 Blockchair 對聯準會 2026 年 9 月 24 日行動的報導,該框架將要求受聯準會監管的實體滿足儲備持有、風險管理、贖回和報告方面的要求。第二項提案設定了資本要求和兩天贖回窗口,以及新的儲備揭露要求。根據 KCEX 關於聯準會《GENIUS 法案》規則的報告,根據聯準會提案,發行人將面臨相當於未償穩定幣前 200 億美元 2% 的營運風險資本計提。
資本要求依商業模式和風險狀況量身訂定
根據 Eversheds Sutherland 對貨幣監理署擬議規則制定的分析,《GENIUS 法案》要求資本要求根據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人的商業模式和風險狀況量身訂定。聯準會的提案遵循相同的法定授權,採用根據發行人規模和營運複雜度校準的資本標準。根據 LinkedIn 對貨幣監理署 2026 年 3 月提案的分析,貨幣監理署的穩定幣提案提供了詳細的審慎框架:未償發行量達 250 億美元或以上的發行人必須維持至少 0.5% 的儲備資產,上限為 5 億美元。聯準會對未償穩定幣前 200 億美元徵收 2% 的營運風險資本計提,代表了針對受理事會監管發行人的平行做法。
儲備資產與贖回機制
根據 KWSN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報導,聯準會的提案將要求其監管下的支付穩定幣發行人以某些儲備資產全額支持其代幣。兩天贖回窗口意味著發行人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處理贖回請求,這項要求旨在確保穩定幣持有人能迅速將代幣兌換為法定貨幣。該提案還包括新的儲備揭露要求,要求發行人報告支持未償穩定幣發行的儲備資產的組成和品質。《聯邦公報》2026 年 6 月 12 日的刊載指出,擬議規則包含多種儲備資產處理選項,反映了關於哪些資產符合《GENIUS 法案》下獲准儲備資格的持續辯論。
哪些機構錯過了《GENIUS 法案》規則制定截止日期及其對穩定幣發行人的意義
錯過 2026 年 7 月 18 日截止日期的五個執行機構是聯準會、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和財政部。Clearing Post 於 2026 年 8 月 22 日確認,五個機構均錯過了法定截止日期,且沒有一家機構公布最終規則。根據 KPMG 的監管警示,《GENIUS 法案》要求在 2026 年 7 月 18 日前發布最終執行規則。該法律將於 2027 年 1 月 18 日生效。根據 CryptoRank 對合規懸崖的分析,截至 2026 年 9 月初,距離生效日期還有 137 天,監管機構僅有擬議規則制定通知或徵求意見程序在進行中。
穩定幣發行人面臨的合規懸崖
根據 Paul Hastings 的加密政策追蹤,《GENIUS 法案》禁止任何人發行支付穩定幣,除非該人是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人。2027 年 1 月 18 日的生效日期造成了嚴峻的合規懸崖:實體必須在該日期前獲得許可或註冊,否則將面臨發行支付穩定幣的禁令。根據 Toku 對錯過截止日期的分析,對於薪資團隊和企業用戶而言,現在重要的日期是 2027 年 1 月 18 日。根據 Ebii Insights 的 LinkedIn 分析,強制性的聯邦或州級許可將在該日期生效,未經適當授權的實體被禁止發行支付穩定幣。
州級監管仍未解決
財政部 2026 年 4 月 1 日的擬議規則就其首項執行《GENIUS 法案》的擬議法規徵求公眾意見,重點是州級穩定幣監管。根據 K&L Gates 2026 年 4 月 15 日的分析,該提案概述了州級穩定幣法律何時可以替代《GENIUS 法案》下的聯邦監管。根據 Sheppard Mullin 的部落格,財政部提案建立了關於誰可以發行支付穩定幣的規則,意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19 日。根據國會研究服務處關於《GENIUS 法案》的報告,由財政部長領導的穩定幣認證審查委員會可以批准符合各種標準的商業公司。
聯準會穩定幣提案的公眾意見徵詢期持續至 2026 年,業界意見可期
聯準會的兩項提案現已透過理事會的提案入口網站開放公眾意見徵詢。意見徵詢期詳情可在聯準會網站上的提案 FR-2026-0005-01 下查閱,該提案落實了《GENIUS 法案》將獲准支付穩定幣發行人視為《銀行控股公司法》下金融機構的指令。聯準會的意見徵詢期延續了《GENIUS 法案》規則制定中延長意見窗口的模式。財政部關於支付穩定幣發行、要約和銷售的提案於 2026 年 8 月 18 日在《聯邦公報》上公布,意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19 日。多個機構的客戶身分識別計畫提案的意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21 日。
業界團體就審慎框架發表意見
美國金融科技委員會已對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穩定幣《GENIUS 法案》執行提案作出回應,主張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提案在《GENIUS 法案》更廣泛的執行中占據決定性地位,因為它規範了門檻
根據金融科技委員會的倡議頁面,穩定幣發行商須符合相關要求。州銀行監管者會議於2026年8月4日提交意見,回應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提案,以及金融犯罪執法網絡與貨幣監理署針對穩定幣發行商所提出的要求執行情形。這封由副執行秘書珍妮佛·瓊斯簽署的CSBS信函,凸顯了五個執行機構之間的協調挑戰。
年底前關注重點
基本情境是聯準會的兩項提案將在2026年秋季吸引大量業界意見,最終規則不太可能在2027年1月18日生效日前出爐。多頭情境是各機構在2026年第四季加速完成十項待決提案的定稿,至少在生效日前為發行商提供部分監管明確性。空頭情境是合規懸崖到來時多項規則仍未完成,迫使發行商在缺乏最終執行法規的情況下依法律要求營運。
三項具體觀察重點:
- 聯準會意見截止日——聯準會兩項穩定幣提案的意見徵詢截止日期,這將標示理事會監管發行商最早可能的定稿時程
- 財政部2026年10月19日意見截止日——財政部針對支付穩定幣發行、要約與銷售提案的截止日期,這將顯示州級監管規則能否在年底前完成定稿
- 2027年1月18日生效日——強制聯邦或州級執照的法律觸發點,這將考驗十項待決提案能否及時完成定稿,為發行商提供營運明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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